會員服務使用條款與須知


       您好,新月文化事業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新月」)很榮幸能為您提供新月相關購物服務(以下簡稱「本服務」)。本服務由新月所建置提供,當您完成新月會員註冊手續或開始使用本服務時,即表示已閱讀、瞭解並同意接受本服務條款之所有內容,並完全接受本服務現有與未來衍生的服務項目及內容。新月有權於任何時間修改或變更本服務條款之內容,修改後的服務條款內容將公佈網站上,新月將不會個別通知會員,建議會員於使用本服務前注意該等修改或變更。會員於任何修改或變更後繼續使用本服務時,視為會員已閱讀、瞭解並同意接受該等修改或變更。若不同意上述的服務條款修訂或更新方式,或不接受本服務條款的其他任一約定,請您停止使用本服務。

      若您為未滿二十歲之未成年人,應於您的家長(或法定代理人、監護人)閱讀、瞭解並同意本服務條款之所有內容及其修訂或更新方式,方得註冊為會員繼續使用本服務。當您註冊為會員並開始使用本服務時,即視為會員的家長(或法定代理人、監護人)已閱讀、瞭解並同意接受本服務條款之所有內容及其修訂或更新方式。

  • 會員註冊

完成註冊之會員同意以下事項:

1. 依本服務會員註冊表格提供會員本人正確且最新的資料,不得以第三人之名義註冊為會員。每位會員僅能註冊登錄一個帳號,不可重複註冊登錄。

2. 即時更新您的會員個人資料,確保其正確與完整性,如果您的資料有變動,請自行至會員管理介面進行修改。

3. 若您提供任何錯誤、不實或具誤導性的資料,或有重複註冊帳號等情形時,新月有權不經事先通知,逕行暫停或終止您的會員帳號,並拒絕您使用本服務全部或任何一部份。

  • 會員資料隱私保護

    關於會員的註冊以及其他特定資料依新月「隱私權保護」受到保護與規範。

為了確保會員之個人資料、隱私及消費者權益之保護,於交易過程中新月將使用會員提供之個人資料(資料類別C001、C002、C011、C102等),於台澎金馬地區及新月產品出貨地進行會員管理與服務、資訊管理、金流服務、物流服務、行銷企劃、行銷訊息服務、電子商務交易服務與市場調查、統計及分析,並於上述蒐集目的與提供本服務的範圍內,將個人資料提供給與新月有合作關係之第三人。直至會員本人要求停止使用或新月停止提供服務之日為止。

  有關新月依本服務條款蒐集之會員個人資料,會員依個人資料保護法得對新月行使下列權利,如有相關服務之需求,會員本人可聯繫新月客服中心(如委任他人請附委託書及本人、受委託人之身分證明文件):

一、查詢或請求閱覽。

二、請求製給複製本。

三、請求補充或更正。

四、請求停止蒐集、處理或利用。

五、請求刪除。

(查詢或請求閱覽個人資料或製給複製本者,新月得酌收必要成本費用。)

注意事項:如拒絕提供會員註冊所需之必要資料,將可能導致無法享受完整服務或完全無法使用本服務。

  • 會員帳號、密碼保護

      保護會員個人帳號及密碼之機密安全,是會員本人的責任。任何依照新月規定方法利用該帳號及密碼所進行的一切行為,均將視為會員本人所使用,會員本人應負完全責任。會員同意及遵守以下事項:

1. 您的會員帳號或密碼遭到盜用或有其他任何安全問題發生時,請您立即通知新月。

2. 您的會員帳號、密碼及會員權益與服務僅提供會員本人使用及享有,不得轉讓、轉借他人或與他人合用,且不可對任何人洩漏您的會員帳號與密碼,並請於每次使用本服務後登出,以免遭他人盜用。

3. 您的會員帳號及密碼遭盜用、不當使用或其他新月無法辨識是否為本人親自使用之情況,對此所造成之一切損害,新月將不負任何責任。

4. 會員同意新月為遵守法規或基於維護交易安全之考量,於必要時得終止會員的密碼、帳號(或其任何部分)或本服務(或其任何部分)之使用,或將本服務內任何「會員內容」加以移除並刪除。此外,會員同意本服務(或其任何部分)之使用被終止,新月對會員或任何第三人均不承擔責任。

  • 會員責任與義務

一、未滿十二歲之兒童使用本服務時,家長(或法定代理人、監護人)應全程在旁陪伴;十二歲以上未滿十八歲之青少年使用本服務前,家長(或法定代理人、監護人)亦應斟酌是否給予同意。

二、會員承諾遵守中華民國相關法規及一切使用網際網路之國際慣例,會員若為中華民國以外之使用者,同意遵守所屬國家或地域之法令。會員承諾不得利用本服務從事任何侵害他人權益或違法行為,包括但不限於:

  1. 公布或傳送任何誹謗、侮辱、具威脅性、攻擊性、不雅、猥褻、不實、違反公共秩序或善良風俗或其他不法之文字、圖片或任何形式的表達及檔案。

  2. 侵害、毀損或儲存新月或他人之名譽、隱私權、營業祕密、商標權、著作權、專利權、其他智慧財產權及其他權利。

  3. 違反依本服務條款、法律或契約所應負之保密義務。

  4. 冒用他人名義使用本服務。

  5. 傳輸或散佈電腦病毒。

  6. 從事未經新月事前授權或同意之一切商業行為。

  7. 刊載、傳輸、發送垃圾郵件、連鎖信、違法或未經新月許可之多層次傳銷訊息及廣告等。

  8. 對本服務其他用戶或第三人產生困擾、不悅或違反一般網路禮節致生反感之行為。

  9. 其他新月認為不適當之行為。

注意事項:會員於本網站所發表的內容訊息新月將不負任何責任,如會員發表之內容經新月認定為有害、具攻擊性、或有侵犯本條款與違法之情事,新月得直接刪除。如果您利用本服務進行侵害他人權利行為或從事任何違法或相關活動,新月除得依法向您求償外,並得撤銷您的會員資格且永久禁止您使用本服務。

  • 電子商務交易服務

1. 使用本服務時,會員同意新月通知交易確認成立前(訂單通知信非交易確認信),新月仍保有不接受訂單或取消出貨之權利。

2. 若因本服務相關商品資訊或服務有誤時(包括但不限於規格、說明、圖片等),新月仍得於下單後三個工作天內(不包含例假日、國定假日或天災等不可抗力之因素的休假等)取消或拒絕該筆訂單。

3. 您使用本服務訂購的所有商品或服務,關於其品質、保固及售後服務等,皆由各該商品或服務的原廠、代理商、進口商、經銷商或服務提供者,依照其所制定的條件,負責對您提供品質承諾、保固及售後服務等,但新月承諾協助您解決有關使用本服務所產生的疑問。

4. 若會員使用本服務訂購產品後,任意退換貨、取消訂單或有任何新月認為不適當而造成作業上之困擾或損害之行為,新月將可視情況選擇拒絕交易、取消訂單或永久取消該會員資格。

5. 若會員訂購之商品為預購類商品、無庫存商品、須向供應商調貨之商品,若以上商品缺貨、絕版或廠商因故無法供貨,導致訂單無法成立時,新月將以電子郵件通知會員。

6. 會員一旦完成訂購程序,就表示會員願意依照本服務條款及相關網頁上所載明的交易條件或限制,訂購該商品或服務,不得以任何理由否認訂購行為或拒絕付款。

7. 若您於本服務所訂購之商品有瑕疵或欲退貨,您可依照新月「退換貨服務」辦理商品退貨或換貨。

  • 服務內容之變更、暫停或中斷

1. 新月保有增減、變更或終止本服務提供之相關服務的項目、內容之權利,且無需個別通知會員。

2. 新月保有增減、變更或終止本服務提供之相關活動的內容之權利,並有權選擇告知會員之方式。

3. 突發之網站電子設備故障或網站電子設備進行必要之保養及施工時,新月有權可以停止或中斷提供本服務。

4. 網站申請之電子通信服務被停止,無法提供服務時,新月可能停止或中斷提供本服務。

5. 由於天災等任何不可抗力之因素或其他不可歸責於新月之情況,新月可能停止或中斷提供本服務。

  • 網站連結

      會員了解並同意新月於本網站所提供之第三人廣告或非廣告連結,並不代表新月與此類連結網站管理者有任何合作、委託或其他類似關係,此類連結之內容及其提供之產品、服務或資訊均由各該業者自行負責。新月對於此類連結不提供擔保或負任何責任,請您自行留意該連結網站之安全性。

  • 智慧財產權的保護:

      新月所使用之軟體或程式、網站上所有的內容,包括但不限於商標、書籍名稱、著作、圖片、檔案、資訊、資料、網站架構、網站畫面排版、網頁設計,均由新月或其他權利人依法擁有其智慧財產權,包括但不限於商標權、專利權、著作權、營業祕密與專有技術等。任何人不得逕自使用、修改、重製、公開播送、改作、散布、發行、公開發表、進行還原工程、解編或反向組譯。若會員欲引用或轉載前述軟體、程式或網站內容,必須依法取得新月或其他權利人的事前書面同意。若會員有涉及侵權之情事,新月可暫停全部或部分之服務,或得取消會員帳號。如會員侵害新月智慧財產權或其他權利,該會員除應對新月負損害賠償責任外(包括但不限於裁判費、律師費等),新月得取消該會員帳號並可永久禁止該會員使用本服務。
 

      本服務條款之解釋與適用,以及與本服務條款有關,或會員與新月間因交易行為而產生之爭議或糾紛,應依照中華民國法律予以處理,並以台灣台北地方法院為第一審管轄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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