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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月購物市集退換貨辦理原則說明

1. 依照《消費者保護法》規定,會員於新月購物市集訂購之商品擁有7天鑑賞期,在鑑賞期內皆可辦理退換貨。
※當商品為書籍時,若非因瑕疵問題,一經拆封即無法退換貨。
※特定商品一經拆封不適用於此規定,詳細請見說明

2. 於新月舉辦之各展覽現場購買之新月所屬商品,依照《消費者保護法》規定,此為實體店面購物,不適用7天鑑賞期的規定,除非商品有瑕疵,否則不得辦理退換貨。

3. 依照《消費者保護法》規定,7天鑑賞期過後,則不得辦理退換貨。

4. 若因商品問題欲辦理退換貨(例印刷錯誤、缺頁、空白頁等問題或商品配送錯誤),建議您可先透過新月購物市集客服信箱來信,告知客服人員您的商品問題(可附上有疑問之商品照片檔案或明細等),我們會儘速為您處理問題。
※辦理換貨僅限瑕疵、配送錯誤之商品換貨,且僅能更換原訂購之相同商品,否則請依照退貨辦理。

5. 若欲辦理退換貨,請務必於7天鑑賞期內,將商品連同出貨明細表(退貨請附上發票)與退換貨表單寄回新月,收到商品後我們會儘速為您辦理。
※欲退換貨之商品,必須保持商品原出貨狀態(例商品本身、附件、贈品、資料與包裝等的完整性),切勿缺漏或毀損,並將商品以原包裝(原紙箱)包裝妥當完好寄回,否則您將可能無法辦理退換貨。

※若辦理退換貨之商品屬於滿額贈活動、任選加購商品、任選優惠商品、活動套組等,則不可單一退換貨,需將套組商品或贈品等一同寄回。
※若欲辦理退貨之訂單有經由活動獲得購物金或E-Coupon等電子優惠,因該電子優惠無法退貨、取消,所以此類訂單14天後皆不可辦理退貨。
※退換貨寄送地址為:台北市文山區興隆路
2段22巷7弄2號1樓  新月文化收

6. 於新月購物市集或新月所舉辦之展覽以外的其他管道所購買的新月所屬商品,若欲辦理退換貨,請聯繫您所購買的該商家客服,依照該商家退換貨原則辦理,恕新月無法直接受理。

7. 若會員訂購商品卻因個人因素屢有大量退換貨紀錄,造成新月購物市集作業之困擾,將視合理情況永久停用或取消該會員資格,拒絕與該會員交易。